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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高宗乾隆十四年(1749)为平金川等事祭告祭文


  维乾隆十四年,岁次己巳,六月丁丑朔,越二十有三日己亥,皇帝遣太常寺少卿钟衡致祭于黄帝轩辕氏曰:惟帝王继天建极,抚世绥猷,教孝莫先于事亲,治内必兼于安外,典型在望,缅怀正德要道之归;景慕维殷,心希武烈文谟之盛。兹以边檄敉宁,中宫摄位,兹宁晋号,庆洽神人。敬遣专官,用申殷荐。仰维歆格,永锡鸿禧! 

黄帝陵志/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.—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5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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